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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制定出台“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1

近日,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以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积极作用,创新推进社工专业人才与城乡社区、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服务模式,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制定了《“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为《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阐述了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推动落实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一心多点”引才聚才、平安内蒙古建设等任务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织实施“五社联动”试点工作加强社工站建设,创新推动基层治理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方案制定了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五社联动”试点,切实提升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增强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五社联动”试点覆盖所有旗县(市区);每个苏木乡镇(街道)均设立社工站;每个城乡社区均有社工提供专业服务;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得到发展壮大,各类社区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化、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社工+志愿者”联动模式得到普遍推广,居民自治水平有效提升;社会慈善资源成为推动城乡社区服务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助推力量;“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在推进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明显,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深耕的优秀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项目。

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任务

以社区平台建设为抓手,切实提升基层服务臂力承接机构承担着参与社工站规范运营管理、培养基层社工专业人才、社区发展规划等任务。以社工专业人才为支撑,为困难群体和有需求的居民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聚焦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牧区三留守人员、困难退役军人、孤寡高龄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困境儿童、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精神智障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需求多样的广大人民群众,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提供帮困扶弱、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行为矫治、社会康复、权益维护、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矛盾化解、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服务,帮助个人、家庭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助力推进社区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承接机构的社工专业人才,承担着协助相关部门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培训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自助互助服务等任务。以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为依托,积极推广“社工+志愿者”联动模式承接机构的社工专业人才,承担着培育发展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培养社区骨干志愿者引领社区志愿者开展活动、落实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制度等任务。以社会慈善资源为助推,充分发挥对困难群众的慈善救助作用承接机构的社工专业人才,承担着链接各方慈善资源、建立困难需求对接机制、协助实施慈善救助计划等任务。

实施方案规范了实施要求

明确了承接试点条件包括承接试点的旗县(市区)需具备建设社工站的工作场所、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承接机构需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所聘社工专业人才资格条件;鼓励引入区外优秀社会组织和社工专业人才注重培养使用本土社工专业人才。明确了承接机构确定方式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要求,坚持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承接机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监督承接机构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得将项目转包和分包。明确了试点工作时限要求“五社联动”试点工作原则上要在一年内完成,对优秀试点可滚动支持。

实施方案细化了实施步骤

“五社联动”试点按照旗县(市区)民政局组织试点申报、盟市民政局组织试点推荐、自治区民政厅组织试点评审、组织购买服务、监督实施试点任务、组织试点督导评估、试点总结等7个步骤进行。

实施方案强化了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试点落实落细自治区民政厅成立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五社联动”试点为抓手,推进社工站建设,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扩面、三年覆盖”的步骤和“有工作场所、有专人服务、有健全规章制度、有规范工作流程、有统一标识”的要求,加强社工站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提档升级。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五社联动”试点和社工站建设任务纳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推动试点任务落实落细。要求承接机构的社工专业人才始终坚持专业化方向,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等关键领域发挥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试点跟踪监管各级民政部门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彩公益金、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经费等资金开展试点工作自治区民政厅对每个试点给予补助支持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总和的2%可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在财政资金主体保障的前提下,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建立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切实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建立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和每月定期调度制度。注重培育典型,加大奖励支持力度自治区民政厅对于在“五社联动”试点培育实践出的典型经验和案例、优秀项目、优秀团队和个人,分别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慈善等领域给予奖励和支持。加强宣传展示,广泛交流典型经验托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民政部门宣传媒体和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深入宣传报道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的重要政策、优秀人物、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和最新成就。自治区民政厅适时组织召开全区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现场推进会,深入交流经验、观摩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试点对全区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示范作用、辐射作用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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