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社会工作师联合会是由鄂尔多斯市通过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从事和关注社会工作教育和研究的专家、专业社工服务机构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专业性、联合性的5A级社会团体,现因业务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2名。
一、招聘范围
应往届学士学位以上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士。
二、招聘条件
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4.认同社工价值观,热爱并愿意从事专业社会工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5.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服务,熟练使用办公软件(Office\Excel\Powerpoint),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组织能力;
6.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同等条件下,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社会工作实务经验丰富者优先录用。
三、岗位及职责
1.招聘岗位: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2名。
2.岗位职责:鄂尔多斯市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业务范围内的工作。
四、薪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结束后,按照《鄂尔多斯市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薪酬待遇管理办法》具体核算;
2.聘用人员自行解决居住、伙食、交通问题。
五、招聘流程
此次招聘分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格检查、结果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八个环节进行。
(一)公告
1.公告形式:鄂尔多斯市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网站(http://www.ordossg.com)以及鄂尔多斯市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发布。
2.公告时间:2021年9月15日开始至9月21日止,为期七天。
(二)报名
1.应聘人员直接登录鄂尔多斯市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网站(http://www.ordossg.com)了解招聘相关事宜。
2.报名时间从2021年9月15日开始至 9月21日止,为期七天。
3.应聘人员须下载填写《鄂尔多斯市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OFSW@qq.com,邮件主题设置为姓名+报考岗位。
4.报名时,应聘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5.应聘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鄂尔多斯市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内容: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2.时间:2021年9月23日开始至9月24日止,为期二天。
3.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CBD大厦T5 1804室。
4.联 系 人:何瑞楠
联系电话:0477-8334007
邮 箱:OFSW@qq.com
(四)笔试
1.时间:2021年9月下旬。
2.对资格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笔试。
3.内容:以社会工作伦理、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写作知识为主。
4.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五)面试
1.内容: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要求,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
2.时间:2021年 10月上旬。
3.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六)体格检查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面试合格者进行体格检查,主要考察应聘者身体状况是否适应工作需要。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政治审查
1.对于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
2.招聘岗位出现缺额的,可以从递补人员名单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政审考察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考生参加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入围政审考察的考生,须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上交材料。
(1)上交材料时间:2021年10月中旬;
(2)上交材料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CBD大厦T5 1804室;
(3)政审考察工作期间,请考生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随时接受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1.招聘结果在鄂尔多斯市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网站(http://www.ordossg.com)以及鄂尔多斯市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鄂尔多斯市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