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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鄂尔多斯市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请注意!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3

为响应民政部号召,有效掌握鄂尔多斯市持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情况,进一步加强持证人员管理,逐步提高持证人员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资质水平,推动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职业化进程,根据《鄂尔多斯市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登记管理实施办法》(鄂民发2018 〔167〕),利用民政部建设开发的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注册登记工作。

一、登记机构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二、委托办理机构

鄂尔多斯市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三、登记范围

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凡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的社会工作者;持有自治区、市级、旗区评定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同时具备以上两种情形的人员,只以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情形进行录入,不再重复录入。

四、登记方式及所需材料

输入网址中国社会工作网 (mca.gov.cn),登录“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注册个人选择“社工个人”,注册机构选择“社工组织”,按提示操作进行注册,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五、登记流程

1.登录中国社会工作网(https://shgz.mca.gov.cn/SWMS/LEAP/swmss/index.html#/index),在社工个人选项,点击下方立即注册,如实填写信息,点击注册;

2.输入账号密码登录,点击个人信息如实填写。(登记区域选择所在旗区,是否持有有效期内登记证书填写否,登记类型选择首次登记)

3.确认填写无误后,提交填写信息,点击提交审核;

4.资料初审、终审通过后,可登录系统下载电子注册登记证书。

六、登记须知

1.请按照上述登记流程,在规定登记时间内认真、如实填报信息,上传材料。

2.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录入时,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证书编号,无需手动录入;持有自治区、市级、旗区评定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录入时,需进行注册反馈,待后台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正式注册填写。

3.注册个人均应在“是否已拿登记证书”中选择“否”项,在“首次登记”中申领登记证书后,注册视为完成。

4.为确保登记信息顺利填报,请使用火狐浏览器。如长时间未操作系统,请刷新页面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5.电子照片底色不限,照片需保证画面清晰,大小在1M以内。

6.本次登记工作结束14天后,审核通过的社会工作者可登录社会工作人才服务系统下载电子登记证书。

七、咨询方式

1.如在登录或登记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与鄂尔多斯市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联系:

电话:0477-8334007

社工登记咨询QQ :2996412730。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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